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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江西理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职责

2021年04月29日 08:13  点击:[]


    1.负责起草纪委有关文件和文稿,协调组织重要会议和活动。

2.负责公文管理、举报邮箱管理、财务管理、印章管理等。

3.负责提出学校纪检监察规章制度建设的规划、计划;起草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。

4.负责综合分析学校全面从严治党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,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;对学校政治生态进行研判,形成专题报告。

5.负责学校廉政文化建设、宣传报道、部门网站建设及网络安全工作,指导校大学生八角塘廉政学社建设。

6.负责学校干部廉政档案的更新和管理工作。

7.负责受理信访举报、申诉,按程序提出分类处置意见等。

8.负责案件管理系统和信访举报平台等日常维护管理及数据报送工作

9.负责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。

10.负责案件审理工作。

11.负责部门自身建设,组织开展各类学习教育。

12.负责协调学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、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;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;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,纠正“四风”工作;协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;协调落实党内监督、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。

13.监督检查校内各级党组织推进全面从严治党、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。

14.监督检查校内各单位领导班子、党员领导干部和纪检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,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依法履职、廉洁从业等方面的情况。

15.负责日常和专项监督检查工作。督促学校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。

16.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,组织开展纪律审查工作和相关材料起草、报送等工作。

17.负责处置省委巡视、校内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,监督巡视、巡察整改落实情况。

18.向违纪党员等所在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。

19.对履行职责不力、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提出问责建议。

20.参与和指导党外干部、一般教职工违反行政法规等的调查处理工作。

21.督促落实党纪处理的执行情况及开展“三会一书两公开”警示教育。

22.组织开展校内巡察工作。

23.负责谈话室的建设及日常维护管理工作。

24.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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